进深 徐迪 2026-08-03 13:59 4.7w阅读
北京进深 徐迪 酒仙桥驼房营地块,进度起飞!
7月30日亮相第九轮供地清单,当天进入用地预申请;
7月31日就正式挂牌,将于9月3日开拍,起价75.21亿元。
就在同一天,北京兴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朝阳酒仙桥成立,注册资本75.21亿元。
穿透股权,中建智地和太古地产分别持股65%、35%。

河景豪宅预备役
朝阳区将台乡驼房营一队JT-629地块,占地10.86公顷,规划地上建面17.13万㎡。
包含1块住宅用地和3幅体育场用地。
0013地块为住宅用地,占地4.85公顷,容积率2.5,地上建筑规模约12.13万㎡。
地块内含宽度11米的东西向街坊路一条,占地面积约2820㎡。
鼓励通过地下连廊建设与1018-0018地块(原编号为0020)进行连通。
地形较为规整,面宽资源好,适合打造大户型产品。
限高80米,可做高层产品,向北有坝河景观资源。
体育场馆用地有3幅,位于住宅地块西侧的0018地块,以及最北边的0001和0002地块。
3块地总用地规模6公顷,其中地上建面约5万㎡,容积率0.83,限高24米。
以上地块不出让,由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朝阳区体育局,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品质和长期服务能力。
配建三大体育馆
根据出让文件,三宗体育场馆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筹核算、整体监管,不得拆分出让、分割转让、分块抵押,用地性质严禁擅自变更。
0001地块3.1公顷,地下一层用途为地下体育场馆,建面不超过0.7万㎡。
以赛事体育为核心,配置一处不少于 3000 座的体育馆及配套训练馆,满足群众体育活动、文化娱乐及体育赛事举办需求。
0002地块1.4公顷,地下用一层用途为地下体育场馆,建面不超过0.3万㎡。
以专业体育为核心,优先考虑建设具备承办高水平国际赛事活动的体育场馆。
0018地块1.5公顷,其中地下一层为地下商业,总建面不大于2万㎡;
地下二层为地下社会停车场,车位总数不小于300个。
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身需求为目标,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包含但不限于乒乓球场地、羽毛球场地、基础健身区等,并结合公园绿地空间,统筹建设功能活力环、生态运动环、亲水步道环等慢行系统,打造全龄友好、四季可达、全天候开放的全民健身活动空间。
本项目体育配套设施、滨水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代建“三同步”要求,即与场馆主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严禁滞后施工、缩减配套规模。
三宗体育地块规划指标可统筹核算,配套机动车停车位可统筹建设。

酒仙桥扎堆供应
驼房营地块位于朝阳区将台乡,四环至五环之间,邻近地铁14号线将台站。
周边有颐堤港、久隆生活广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驼房营公园、将府公园等生活配套设施。
住宅地块西南方向不到500米,就是北京宸园、中海万吉玖序,以及刚成交的中海酒仙桥0013-1地块。
往东一公里内有上东郡和壹亮马等高档小区,二手挂牌价都在10万左右,也算豪宅扎堆的区域。
受益望京商务区近年的发展,板块内金融和互联网从业者购买力较高。
北京宸园住宅部分的楼面价在6.6万/㎡左右,2024年10月开盘,目前已经售罄,成交均价11万+,累计网签突破100亿;
中海万吉玖序楼面价约6.44万/㎡,去年4月取证,共370套,目前网签292套,去化近八成,均价11.2万/㎡,成交金额累计68.66亿元。
刚出让的中海酒仙桥0013-1地块,成交总价46.814亿元,折合楼面价约8.11万元/㎡,溢价率高达25.8%。
驼房营地块去掉体育场和街坊路配建后,住宅地块起拍楼面价约6.35万元/㎡。
低于以上3个项目的拿地成本,但是体育场馆配建成本不低,无形中拉高了项目的整体开发门槛与资金压力。
中建智地与太古地产强强联手,足以支撑起大体量复杂地块的精细化操盘。
当6万平米的专业体育场馆与太古系的高端商业基因相碰撞,未来的驼房营地块,有望从一个豪宅社区,升级为集高端居住、全龄运动与潮流商业于一体的复合型国际生活场。

附:规综方案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去年9月25日-10月24日,驼房营629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4份,集中在停车规划、运动场地的噪音影响等方面。
1、关于新增露天运动场地的相关意见。
实施主体意见:本次规划体育设施统筹考虑全龄人群的需求,提供“专业+日常”的差异化体育功能,提供专业体育场馆的同时加强与绿地的融合,提供日常体育功能,结合绿地构建全龄友好的户外运动空间。
分局意见:本次意见征求为用地规划意见,不涉及建设方案有关内容,后续我局将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相关事宜。
2、关于停车规划的相关意见。
实施主体意见:关于停车位,项目正在办理用地交通交通影响评价研究,后续建设严格按照交评意见设置停车位。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后续我局将对接实施主体进一步研究利用地下空间补充地区停车位事宜。
3、关于体育场馆用地、公园绿地紧邻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交通及噪音影响的相关意见。
实施主体意见:关于交通及噪音影响,以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为准。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属实,后续我局在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中严格按照交评及环评意见审查。
4、关于市郊铁路东北环线与规划区域快线S3线交汇处预留换乘站点的相关意见。
实施主体意见:规划换乘站点设置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最终以市级部门及轨道建设主体审批方案为准。
分局意见:有关城郊铁路与区域快线站点的有关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5、关于便民市场拆除居民生活不便的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经了解,将台乡人民政府正与市场管理方研究便民市场安置工作,将便民市场分布到周边社区内,以保障居民日常生活。
分局意见:相关意见以将台乡人民政府意见为准。
